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2011年12月底,财政部、水利部从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下达四川1.2166亿元。
本次维修养护任务涉及全省136个县和甘孜、阿坝两州,有水利工程维修项目660个,其中水库381座、水闸91处、堤防116处、泵站72处,工程总投资14342.5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166万元、县级财政1395.18万元、水管单位自筹544.33万元、其他资金237.03万元。目前各类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正扎实推进、有序开展,预计各项任务将于3月底完成。 (灌区处 蒲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