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县级配套资金540万元和市级配套资金45万元,分别由江安县财政局以(江财发【2011】258号)文件和宜宾市财政局以(宜财农【2011】128号)下达资金并拨付到位,划拨到了江安县水务局中央财政重点县建设专户。该配套资金的使用将与中央、省级重点县建设资金一起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及《江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办法》(江府办发〔2011〕89号)文件的要求,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方式,在确保任务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下,实行县级报账制,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将补助资金按照规定标准,逐步划拨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村社、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农户等实施业主单位,其中山平塘、蓄水池等户办工程以“一折通”的方式补助到农户,严格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安全到位。
(江安县水务局 农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