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攀枝花市重点解决了农村人口饮用高氟水、污染水和严重缺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从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至2010年底,全市共累计完成投资12164.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228.93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2935.09万元;新建供水工程2757处,其中集中供水602处、分散供水2155处;解决了28.81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243.65%,人饮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目标。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务、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大了对人饮安全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政府将人饮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进行目标考核,确保了人饮安全工作全面超规划任务完成。
二是强化协调,确保落实。市水务部门积极加强与市发改、财政、卫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项目计划和配套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到各项目区(县),保证了人饮安全项目按中央、省的时间要求节点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服务,确保实效。市、县(区)水务部门多次深入项目实施点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根据项目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地下水、地表水与雨水集蓄利用相结合;自流引水与泵站扬水相结合;“蓄、引、提”与“中、小、微”相结合等方式,切实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进度。市水务部门成立了人饮安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督导组多次深入县(区)项目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了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
五是强化质量,确保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攀枝花市严格实行规划建卡制、招投标制、集中采购制、巡回监理制、资金报帐制、项目公示制,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重点把好施工队伍和施工质量关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
六是强化管护,确保长效。一方面,连接城市管网的人饮安全项目按城市自来水收费和管理;另一方面,较大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按照农村水厂相关管理办法管理;第三,小集中和联户工程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受益人共同协商管理;第四,分散供水工程由用户自主管理。通过这些因势利导的管理模式,确保了人饮安全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攀枝花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