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资中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把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价办法、水费收缴机制和工程运行补贴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20年10月底,全县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完成定价和收费,水费收缴率达94%以上。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级政府从思想上认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树牢用水缴费意识,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水费;引导农村供水工程受益群众树立“水是商品、用水交费”意识,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依规收费,所有用水户用水缴费。同时,坚持节水优先,树牢“水是资源,必须节约”的理念,加强节水宣传,引导群众珍惜和保护水资源,树立节约用水意识。
二是科学测算、合理定价。根据水价制定程序,该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成本测算,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分城镇水和村级水价。城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延伸的农村供水工程和有水厂的集镇供水工程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或者调整水价,并统筹做好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村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由管水组织或用水户协会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三是配套设施、计量收费。新建、改扩建的农村供水工程要同步安装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对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以外超出一定量的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供水到户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安装计量设施并计量收费;供水未到户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在确保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和不增加用水户负担的情况下,可按人或户进行收费。
四是加大投入、强化管护。农村供水属于基本公共服务,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保证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县对上级下达的专项维修资金,凭着发挥“济困”和“激励”作用。对水资源匮乏、供水成本较高、供水人口较少的供水工程,给予财政补助。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钩激励机制,对于不收水费的工程,不得安排资金维修养护和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水费收缴监管工作任务的安排,县水利局采取现场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各乡镇、村委会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按期完成水费收缴工作。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发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