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2008年泸州市在按照建设程序和相关规范、规定对整治工作进行管理的前提下,将主要采取以下六项措施,一是实行目标考核。实行市政府与区县政府、市政府与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与区县水利局三重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利、财政、发改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协调小组,协调整治中的各项工作。三是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整治工作的开展,市财政局在2007年关账前,向市水利局预拨工作经费30万元,并要求各区县财政参照执行。四是制作工作流程图,规范建设管理程序。由市水利局制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流程下发各区县,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的工作步骤和主要工作。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水利局成立由主办科室以外人员参加的督促检查小组,直接对主要领导负责,并至少每月书面汇报和通报一次。六是实行考核和奖励。根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验收办法》等规定,结合泸州实际,制定了《泸州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将对2008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工程处:隆文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