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5日,国务院118次常务会议明确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来源渠道。除2007年《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已安排未销号的小型病险水库继续按原渠道安排外,《专项规划》中剩余项目将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为尽快开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经与财政部协商,中央将尽快下达2007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为此,我局对列入《专项规划》内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查,上报了170座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了的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目前我省列入《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走在了全国前列。
(工程处:隆文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