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富顺县木桥沟水库顺利通过大坝安全鉴定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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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200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由省农水局组织的专家在富顺县召开了自贡市富顺县木桥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厅建管处、省农水局、自贡市水务局、富顺县人民政府、富顺县水利农机局、木桥沟水库管理所以及承担该水库安全评价的内江水电设计院。

木桥沟水库是2003年8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我省首次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的中型水库。

根据《办法》要求,成立了安全鉴定专家组。专家组对水库枢纽现状进行了现场查看,主要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安全鉴定会上,专家们调阅历史档案,审查了鉴定承担单位提交的地质勘探报告和安全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中不够详尽的地方提出了疑问和自己的建议。

专家组经过对木桥沟水库现场检查及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价资料进行审查,认为木桥沟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料基本齐全,论证依据较充分,数据较可靠。该水库存在防洪标准达不到国颁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存在隐患,闸门及启闭设施操作困难,大坝监测设施不完善,无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防洪抢险公路不畅通,运行管理设施简陋等问题,目前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评定该坝为三类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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