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明确顶层设计,大力开展水价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基础上,为确保2018年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圆满完成,2018年初,省发改、财政、水利、农业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了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分解下达年度改革任务 336万亩,涉及19个市(州)、105个县,其中改革典型县29个。
为确保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进一步明确改革重点任务,将实施计划面积细化分解、落实到田间地块,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二是充分利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及水利发展资金,加快推进末级渠系计量设施建设。明确要求,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必须配备计量设施。三是通过探索都江堰等灌区可供水量的水权分配,明确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权利,科学核定年度用水总量,办理取水许可,建立水权管理制度,为实行节水奖励提供依据。
我省将遵循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着力打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攀西地区打造改革典型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