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完善水治理体系、有效保障水安全,渠县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水库库长制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库长公示、职责落实、目标确定等相关工作,正抓紧制定“一库一策”方案。一是实行分级库长制。中型水库实行县级库长制,由分管副县长任库长;小型水库实行乡镇库长制,由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任库长,水库库长名单由各乡镇报县总河长办公室备案并进行公示。二是落实库长职责。县乡级库长负责水库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环境保护、协调解决重大水事纠纷案件等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负责水库的运行管理、病险整治、工程维护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安全、规范、有序”工程管理目标和“水清、岸绿、库美”生态保护目标。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对全县94座水库均设立库长公示牌,将水库日常管理、防汛抢险、环境保护有机融合,对每座水库库长、地方政府防汛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水管单位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水库基本信息和安全管理“七到位”、“五须知”等防汛措施制作成“二维码”,一扫便知,方便快捷。设立环境保护举报电话,呼吁全社会共同监督水库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