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水务局及时学习贯彻《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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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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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巴中市水务局庚即专题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及时对《条例》进行了学习贯彻。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琼主持会议。

会上,局规建科科长王东升针对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及政策法律依据,围绕条例对日常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对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60条逐条进行了解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仲贤对条例贯彻讲了意见。郑琼在《条例》学习贯彻总结讲话中要求:一要学深学透原文。本次条例修订内容比较大,针对性和重点很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全市水利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学深学透原文,努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水行政执法能力。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不仅是水利系统的工作,还包括地方党政及环保、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事关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全市水务系统要主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组织宣传条例主要精神,力求做到应知晓的范围全覆盖。三要严格抓好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是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根本遵循,全市水务系统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尚方宝剑”,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管、水行政执法、水生态主明建设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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