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的用水指标 用水户或可变现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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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日报2017年2月7日刊文,报道我省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文如下: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 《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节省下的用水指标今后将能转让、回购等改革措施,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分灌区、分区域、分步骤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重点任务包括下列六项:加快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将获得一定的用水指标,在用水水权回购和转让机制下,用户节约下的指标,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甚至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其次,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将制定不同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养殖业用水价格适当高于其他。分档水价、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将适时推进,并因地制宜探索两部制水价和季节水价制度。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也是重要改革内容。将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

种植结构将调整,适度调减高耗水作物面积。选育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推广高效灌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上述目标将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一阶段(2016—2020年)在大中型灌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状况良好、地方资金投入和项目整合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市、区),以及部分小型灌区率先推进;第二阶段(2020—2025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确保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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