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监督工程质量等;组建村小农水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参与小农水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员做好现场质量监督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工程维护、用水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培训。提高其建设和管理水平及工作能力,做到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工程项目部及时向项目乡村民委员会、辖区水务站等单位申报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同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国土整治、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跟踪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小农水建设领导小组、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落实责任,实行工程质量强制检测;加强砼条、六棱块等预制件的监管。工程施工过程必须接受水务局技术负责人、辖区技术人员及农民义务监督员的监管,工程质量未达标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实行10天一调度,以图片展示、质量对比等直观有效的形式剖析原因,区分责任,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以简报形式发放到各项目区。
五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水利建设氛围。各项目村用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工程建设、资金整合,以及进展成效进行集中宣传;项目部要在工程施工期间,编制印发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简报;工程完工后,要在各村醒目位置树立永久性标志牌和管护标语等,对项目建设内容、受益范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渠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