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渠县2015年新出险小型水库及暴雨洪灾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迎接除险加固后首次蓄水及汛期考验,县水务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度汛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度汛责任,明确项目所在地乡(镇)长为防汛行政责任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为防汛技术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监管和指挥职责。项目法人对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安全度汛负总责,及时与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及各方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抓紧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各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按照工程度汛方案要求,督促各标段参建人员到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设备,备足抢险物资。截至目前,20座新出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落实抢险队伍20支,人员980人,共备有抢险施工机械设备20台/套,储备编织袋15000条、桩木22 m3、钢管2200根、救生衣1200件、电缆580米、铁锹1500把、水泵25台套、砂石料800m3等。同时组织施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三、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扫尾工程项目,要制定严密、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倒排工期,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工。同时要按照《水库安全巡视检查办法》,落实专人对水库进行巡视检查,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时刻掌握、上报水库运行状况。已经完成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的水库必须履行验收程序,未经蓄水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准投入蓄水运行。水库在验收前必须按照施工期水库度汛计划运行,科学调度,禁止超汛限水位蓄水,分期蓄水的工程要严格按限制水位控制运用,确保水库安全。
四、切实加强信息畅通工作。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制和值守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掌握施工现场雨情、水情、险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置。加强与水文、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协助做好工程上、下游影响区域内的度汛措施和群众转移避险方案。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确保社会稳定。 (渠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