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中,探索推行“委托制”管理村级账务,有效解决了项目村理财小组“做账难”的问题,账务管理较为规范,其做法在项目考评、检查中得到了充分肯定。
一、商议委托。经项目村、群众代表、项目乡镇、区财政局、水务局共同商议,决定委托口碑好、讲诚信、业务佳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项目村账务管理任务,并签订委托协议。
二、前期筹备。项目施工前,会计师事务所派出专业的财务人员,与区财政局、水务局相关人员一起,对项目村实施小组、理财小组、质监小组进行集中培训,发放“小农水”项目代理做账所需的资料清单和类似工程财务资料的样本,有针对性地进行详细讲解,并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相关政策、规定。
三、过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小农水”项目的相关要求,做好自筹资金收款票据整理,并做好投工投劳的相关记录。自筹资金部分,用于工程建设,做好了相关资金支出的依据。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工程建设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随时与项目村管理人员沟通,解答相关疑问,指导做好财务基础资料。
四、整理完善。项目完工后,会计师事务所派出若干财务人员,亲自到各项目村收集整理相关过程资料,汇总后按财务管理的规定,完成财务做账,并将相关财务凭证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