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至28日,水利部派出督查组对四川省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四川省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及监督管理总体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重点对南充市升钟水库(大型)、阆中市石滩水库(中型)和安县白水湖水库(中型)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勇蔺,省农田水利局局长王华、副局长冉从恒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水利部督查组认为,四川省针对水库工程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专业化集中管理模式,在运行管理工作上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得力、措施有效,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和监管情况总体良好,全省水库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所抽查的3座水库管理机构健全,单位定性合理,定岗定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职工队伍稳定;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制,“三级责任人”履职到位。管理人员对水库大坝工程状况基本掌握,管理设施基本能够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管理单位基本履行了工程管理职责。水库为防洪、供水、灌溉、发电、旅游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督查组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水库应急预案未编制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不足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四川省水利厅要做好督促指导,进一步全省做好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李勇蔺表示,四川省水利厅将切实按照水利部督查组提出的要求,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有关单位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大力开展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和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工作,以考核促管理。他要求,各级水库主管部门以及水管单位要深入理解水库工程存在的意义和工程运行管理的重要性,主动作为,加快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时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度汛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