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选村”的择优机制。坚持“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审议、全体村民决议、乡镇核实上报、县上公开比选”的竞争立项原则,采取现场演讲答辩和暗访考察相结合方式,优先扶持筹资投劳积极、效益潜力明显、管护机制完善的乡(镇)、村、社。2014年最终确定李馥乡等4个乡镇24个村为项目实施村。
(2)“群专结合”的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受益村组、农户的参与作用和建设主体作用,村组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村组集体或用水户协会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单户或联户建的蓄水池工程,全部实行受益农户自行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施工程序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建和整治小渠道、整治小塘坝、整治小堰闸、整治小泵站工程,实行“群专结合”方式进行建设,由用水户协会或村组集体作为实施主体,选择专业施工队承建,受益群众负责参与工程建筑材料的搬运、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清淤以及负责青苗损失、占地等力所能及的建设工作。
(3)“多方整合”的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任务互补、各计其功”原则,在39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上,有效整合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移民后扶持整村推进项目、千亿斤粮食等涉农项目资金6294.28万元;落实地方投入补助资金1200万元。
(4)“一事一议”的决策机制。坚持把群众作为“小农水”建设的投入主体、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由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督,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一事一议”,农民筹资投劳做到村级有任务、户户有责任、会议有记录、筹资投劳有台帐。通过 “一事一议”形式筹资137.09万元、投劳13.7万个,折资548.37万元。
(5)“三个一点”的管护机制。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让农民参与工程建设,提前进入运行管理角色,明确管护责任。采取“三个一点”(从受益户出一点,县级政府以奖代补资金奖一点,村级“一事一议”筹一点)的办法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目前项目区每个村每年由财政从以奖代补及村“一事一议”中筹集资金10000元左右;同时由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村社向受益农户每年每亩农田收取10元的水费,作为协会或村社的日常管护费用。(渠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