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7日水利部财经司召集山西、山东、湖北、广东、贵州、陕西、四川、新疆等八省(自治区)水利厅、局的财经、农水处负责人,在四川成都对水利部安排我厅起草编制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田家珍处长、水利部财经司高军副司长、水利部农水司赵乐诗处长、四川省水利厅刘俊舫副厅长到会,水利部财经司张李平处长主持会议。会上四川省农水局王华副局长就《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背景、编制程序、《办法》结构设计以及针对各省水利厅对《办法》初稿的反馈意见,对重要内容及修改意见作了详细说明。各省参会代表结合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办法》的修改和完善,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到会代表一致认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实施水利“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制定出台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事在必行。本次讨论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并达到了预期效果。希望财政部、水利部尽早联合出台此《办法》,以便各省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高效安全。会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田家珍处长、水利部财经司高军副司长、水利部农水司赵乐诗处长分别就《办法》的相关章节和内容的修改作了指导性发言。要求我厅尽早完成《办法》的再修改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水利部。
(省农水局:王长明 冯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