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共有水库38座,其中:中型2座(含在建黄桷坝水库)、小(1)型6座、小(2)型30座。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各级上下联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理顺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水库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理顺水库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三级监管责任人,明确水库政府行政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水管单位责任人,并在当地报刊、网站上公示。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首先是成立区小型水库管理所,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人员。其次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发《纳溪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手册》,38座水库建立健全了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蓄水和调度、防汛抢险等制度,建立管理工作、汛期值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台帐四本台帐。再次是建立健全水库技术档案,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工作,更新水库资料,建立“一库一档”。
三是修订水库预案,完善预警措施。全区38座水库修订完善了防汛抢险预案和度汛方案,明确了汛期值班领导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43支,成员2170人,各类机动车72辆。储备防汛物资编织袋0.72万条,桩木15立方米,砂石料3万立方米,橡皮舟1条,冲锋舟2艘,机动船2艘,救生衣355件,镀锌钢丝179圈。有11座水库安装动态监管预警系统。
4.加强汛前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纳溪区水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汛前安全检查的通知》,成立了4个汛前安全检查组,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