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不仅是四川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县,同时也是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此次通过改革试点完成以下任务及内容:
1.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在连山镇锦花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依托,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开展项目建设。政府主要在项目评审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开展服务和监督。
2.产权确认和移交。在松林镇水果专合社所覆盖的红堰村进行试点,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完善产权登记注册程序,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
3.搞活动经营权。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梅家堰水库开展经营权改革试点,在发挥工程效益的同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实现“以库养库”,提高工程管护效率。
4.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评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以连山镇锦花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试点,对合作社持有并管理的农田水利设施,试点以合作社筹集为主,政府奖补为辅的落实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
5.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管养分离的前提下,对跨乡镇使用的农田水利工程柳梢堰渠开展试点,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该工程的维修养护服务,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将工程的维修养护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
6.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对全市范围内的专业合作社,赋予其所管理土地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权,明确专业合作社对工程的管护责任,政府对其管护经费进行补助,并从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
本次试点的内容与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密切相关。首先,我市准备试点改进项目管理方式,由专业合作组织或大户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实施项目建设;其次,准备试点鼓励和扶持专业合作组织或大户发展。村委会将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管理权作为股份投入到大户的经营里,享受分红。专业大户可以将水利设施的使用管理权证作为抵押,到银行贷款,争取流动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和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同时,市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对专业大户投入建设、管护的资金进行以奖代补。(广汉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