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省农水局召集20个市(州)水务局分管领导,就项目组织实施及技术保障等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提出: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在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基础上,各级水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和技术保障职责,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跟踪问效,切实强化责任制。二是建立项目台账。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5月30日前完成2014年及之前建设项目,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以及藏区新出现的86.9万饮水不安全问题的目标任务。各市(州)要建立台账,提出各关键环节的完成时限,藏区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人口要建立名册,将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县级要明确每个工程项目的审批、财政评审、招标投标、项目开工、完工通水、竣工验收等具体时间节点,制订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的进度计划方案。对于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市水务局要专人蹲点督守。三是加强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规程规范组织项目建设,加强现场监理力量,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决不能因为赶进度而放松质量监管。四是完善建后管护。要以县为单位建立工程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供水价格,规范水费收取,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要强化水质监管,不断提升供水水质。会上,市(州)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展情况和2015年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已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