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德昌县小农水项目全面实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 机制。
结合德昌县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德昌县于2014年1月17日在德昌县水务局召开了德昌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会,该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20个村 ,共计20个标段,各项目村业主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村施工单位。经过各项目村评审专家小组的评审,已选出四川省泸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等17家项目实施施工队伍。
会议期间,县水务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招标办以及项目实施乡镇分别派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