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探索“水美新村”分类建设机制,努力实现各美其美
来源:省农水局
发布日期: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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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水利厅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广泛调研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十四五”期间水美新村建设分类达标指标》(川水函〔2020〕1080号),分类指导,纵深推进各地水美新村向标准化、规范化、差异化发展。


《指标》制定突出系统治理导向。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环境有质量、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六有目标,细化制定评价项目16类、具体指标30项,在保障农村生活饮水、生产灌溉等民生需求基础上,引导水美新村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美好生活需要。


《指标》制定体现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县域经济考核分类,将所有县(市、区)划分为城市主城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4大类,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基础、区位特点、发展方向和资源条件的差异,相应地在水美新村指标评价权重上予以区分,一改以往“一刀切”的评价方法。


《指标》制定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定性为主。共设置定性指标23项,定量指标7项,并对定量指标进行了解释,明确了计算公式,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建设水美新村,是“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利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水美新村作为水利助力乡村振兴的总抓手,在全国率先开展水美新村建设。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1300余个,“十四五”期间还将再建成2500个以上,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机制健全、生态宜居的水美新村集群,助推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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