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效益发挥为目标,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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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省农水局陈阳副局长带领工作组对岳池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了检查。该县在项目实施中注重为建后管理创造条件,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管理为手段、效益发挥为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严格工程管理,保障建设进度,实现了灌溉能力不断增强、工程安全更有保障、社会大局更加安定目标,其作法及成效供各地学习借鉴,取长补短,进一步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一、工程进展顺利

岳池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广安市西部,是我省粮食主产县之一。该县2011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在大高滩水库灌区实施,该灌区于1970年代初建成,分上、左、右三条干渠,控灌8个乡镇,设计灌面8.8万亩,有效灌面7.1万亩。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完成总投资1539.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400万元,县级财政139.9万元。按计划全面建成标准统一、标识明确、安全防护设施到位、量水科学的标准干渠17.76公里。

   岳池县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于20134月动工,615日完工。保质保量完成了大高滩、响水滩、红坡盖、回龙、骑龙、万家沟、会仙桥、姚家河、丁家河等9座水库的主体工程、闸门、附属工程的维护任务。

二、工作举措有力

()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和水务局等6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行政首长负责、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的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政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县级相关部门和实施乡镇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建设总体战。发改局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规范有序;水务局加强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财政局落实项目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审计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严格竣工决算审计;国土局负责落实工程占地审批;乡镇协调解决土地、料场、青苗及其附作物补偿等具体问题,构建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结合”工作体系。三是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广播、电视、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型灌区及公益性维修养护项目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一是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明确大高滩水库管理所和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为项目法人,分别负责农发中灌和公益性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二是健全项目监理制。按规定程序选择有资质、技术强、信誉好的监理公司承担工程监理工作。三是健全项目招标投标制。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核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和招标程序,科学选择确定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是健全合同管理制。项目业主按照规范与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工程施工、监理、设计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各参建单位认真执行投标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和力量均满足施工需要。五是在维修养护项目实行任务、质量、投资、现场、安全“五控制”的管理办法。

()强化廉政意识,严格工程管理。全面加强工程建设各方监督,确保将每项工程都建成廉政工程。一是落实责任监督。严格实行工程建设“双合同制”、“双承诺制”,即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合同,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向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向项目业主进行承诺,做到不违规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工程投资、提高项目单价,杜绝贿赂行为,打造廉政工程。二是现场跟踪监督。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落实人员深入工程,对施工现场合同执行、施工管理、质量安全、建设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实行监督,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实施零距离、全过程、无缝隙的现场监督。三是强化纪检监督。坚持工程建设提前监督和靠前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从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拆迁征地、单价评审、工程计量、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提前介入,关口前移,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建设“六个一”制度,即:工程项目建设设置一个廉政公示栏,建立一本廉政台账,签订一分廉政承诺书,聘请一名廉政监督员,建立一本廉政建设记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施工管理,保障建设进度。一是严把施工材料关。建立健全材料准入制,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确定专人对施工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逐一检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投入工程使用,有效杜绝劣质材料、不合格设备进入工程,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二是严把质量控制关。按照质量终身负责制要求,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上严把质量关,对每个施工标段都落实了定施工人员、定岗位职责、定完工时间、定质量标准、定投资规模的“五定”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标。三是严把工程安全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每个项目落实了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一、二、三责任人职责,工程项目业主、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抽派强有力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工程现场,轮流跟班作业,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关键节点,督促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四是严把资金监管关。项目资金使用实行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制和月支付制度,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实行县级报账制,落实专人、建立专账,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

(五)强化建后管理,确保工程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一是县级专管机构健全。县管工程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到位,由财政全额承担人员经费;二是基层服务组织健全。基层水管站已配套完善,并聘请了836名村级水务员;三是群管体制逐步完善。推进“供水单位+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管理模式,全县协会参与管理灌面逐步提高。四是其它改革稳妥推进。结合项目建设推进水费制度等改革,提高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水平,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转。

三、主要效益明显

工程建成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深受群众的好评。

   (一)灌溉能力不断增强。灌区节水改造后,实现恢复有效灌面1.2万亩,改善灌面1.6万亩。增强了灌区灌溉保障能力,灌溉保证率由60%提高到85%,渠系水利用率由0.56提高到0.7,缩短了灌水时间。通过不断增强灌溉能力,扩大复种指数,粮食亩增产60公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达6470元,同比增长35%。   

(二)工程安全更有保障。项目实施后保护耕地5.52万亩,保护人口18.08万人,恢复供水人口12.22万人,恢复和改善灌面3.45万亩,新增蓄水能力1656.8m3。保障了水库及灌区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

(三)社会大局更加安定。中型灌区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因“水”诱发的矛盾和治安刑事案件。新增设的安全护网,分水口指示牌等管护设施,安全适用、便于管理。特别是各级干部的模范引领,用水协会规范管理、阳光运行,切实解决了灌溉用水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大局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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