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雅安市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通过强化农村饮水水质安全管理工作,真抓实干,围绕一个目标、制定三个政策、落实五项措施,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确定一个目标:即保障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方便水。
制定三个政策:即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1〕1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06〕12号)和《关于印发雅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雅府发〔2010〕32号)。明确了供水水质管理责任、目标、措施。
落实五项措施:一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并实行奖惩。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了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以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岗位负责制为支撑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实行“一岗双责”。将水质合格率纳入雅安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评比考核内容,对县(区)政府进行考核。
二是加强建设管理。科学规划供水区域、选择优质水源,确定合理净水工艺,选购合格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三是加强工程运行管理。首先是明确管理人员职责、任务,要求管理人员或聘用人员随时掌握水源情况、工程运行情况、出厂水质等情况,并做好维护工作。第二是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修定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制定供水人口5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制定工程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水费征收管理制度。推行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制,将卫生许可、从业人员情况、管理组织、水源保护等9项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第三是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已完成93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设立标志碑和划定保护区界线的工作。如芦山县制定了《芦山县农村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并坚持每月至少对饮用水水源检查1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第四是配套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已建成的较大(设计供水规模20m3/d或日供水人口2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求配备或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所有集中供水工程设置生物观测池。荥经县去年筹集专项资金30万元,采购25台二氧化氯发生器,芦山县筹集资金10余万元,购置5台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对以前没有消毒设施的供水站进行完善,全面提高了消毒措施。第五是加强现场指导,针对雅安市水源条件,县水务、卫生部门时常派工作人员对供水工程出厂水、末梢水二氧化氯余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时调整投加量,对供水站管理人员进行消毒技术的反复示范、讲解。
四是加强沟通合作。水务、卫生、环保部门采取会商会议、技术方案审查、培训会的方式密切合作、全过程全方位指导、监督。环保部门对供水水源进行监督检查,水务部门对工程及供水进行管理、指导,卫生部门加强水质监测、加强消毒等净水技术的指导。水务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水质监测等方面主动与卫生、环保部门沟通,加强对县(区)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办法、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加强自查自纠。各县(区)水务局及供水管理单位针对水务、卫生、环保等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进行检查、并对水质进行监测,直到水质合格。
下一步,雅安市将继续完善水质检测制度。一是提高供水站自检能力,要求集中供水站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等自检设备进行日常检测,较大集中供水站实行水质监测自动化。二是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三是委托市县疾控部门进行抽检。四是加强供水站管理人员培训,尤其是水质检测、自动化监控培训,提高制水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制水技能,规范饮水消毒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雅安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