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依法清障力保防洪安全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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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从724日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防洪清障专项行动,重点清除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搭建的构、建筑物。截至730日,已清除九曲河北桥、南桥、彩虹桥和濑溪河大桥下的临时住房设施以及猪圈、牛栏、鸭棚等养殖设施2263平方米,督促搬迁11户群众23人,搬走等大牲畜246头,搬迁鸡、鸭等小牲口1230只。

由于正值汛期,大洪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7.22”特大暴雨洪灾暴露出城区以上河道行洪受阻,特别是在桥下河床内违章搭建的临时设施成为妨碍行洪的重大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隐患,该县政府、县防指立即研究部署防洪清障工作,根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对限期清除濑溪河、九曲河两岸行洪障碍物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在水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住建、国土等防指成员单位和当地镇政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清障及协调处置工作。加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做好涉及群众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居住及养殖场所安置问题,督使群众在限期内主动搬迁临时住房、搬走家禽家畜,并拆除养殖设施,对超期限仍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泸县水务局 陈国禄、唐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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