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创新机制 强化举措 全力推进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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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共有小微水利设施23020 处,其中小(二)型水库59座,山坪塘 1613口,石河堰 452座,蓄水池3230口,提灌站240处,农村供水工程1300多处;升钟干、支、斗、农渠241条,1405公里。长期以来,我县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存在七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各级各部门重建轻管的思想普遍存在。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分级管护责任体制未能得到落实。三是资金筹措不到位。小微水利工程的养护资金主要依靠各村社自行筹措解决,来源渠道单一、配套困难、投入不足。四是技术服务不到位。缺乏专业的管养技术队伍,大多采取临时雇用人员管养的办法。五是执法监管不到位。水利部门和乡镇对管养指导不及时、督促不到位。六是法制宣传不到位。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管养工作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责任不明。七是长效机制不到位。建后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来源及考核检查办法等机制不健全。据统计全县40座水库带病运行,病险塘堰1490个、蓄水池2073口,升钟干支渠40%积於、20%垮塌,难以正常发挥作用。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以上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召开专门现场会议。52日召集全县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现场会,深刻查找问题,全面部署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机制,推进小微水利工程步入建管养并重的良性发展轨道。二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确立了县水务局牵头,乡镇主体,村社协助,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县水务局成立了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和协调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三是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将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县人民政府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进行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社)进行目标考核的办法,并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水窖、单户井除外)。形成了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管用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13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西充县小微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四大”机制:一是“分级负责”机制。明确县水务部门是全县小微水利工程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县域小微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除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以外的小微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是小(二)型水库(包括村管小(二)型水库)管护主体,负责落实责任人员,健全管护制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山坪塘、石河堰、农村供水工程、提灌站、末级渠系、水池、滴喷灌等小微水利工程,按照”谁受益、谁主管“的原则,由产权人实施管护,各受益人共同承担,乡镇政府负责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二是“确权颁证”机制。在尊重群众意愿、受益主体明确的基础上,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会同县水务部门核准报县人民政府颁发产权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坪塘、蓄水池等小微水利工程如有条件单户建设的由农户自建自管,产权归己,颁发个人证书;对受益户在50户以上的饮水工程、山坪塘、水库末级渠系等,由受益农户自行组织建立用水户协会,明确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归用水户协会,颁发集体产权证书。三是“用水户协会”机制。受益户本着“自愿参加、自主管理、民主决策、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自建、自管、自用”的理念,发展会员,成立用水户协会。受益户按协会章程承担义务,享受权利,使各类水利工程实现用水户协会自主管理。四是“以水养水”机制。多渠道筹措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保证管护人员工资报酬,添置必要的管护工具。对村、组集体所有的塘堰工程,采取租赁承包的方式,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将管理权和使用权承包给业主,由业主负责建设管理,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其产权、管理权、使用权和管护职责,并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管护。对农村安全饮水和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农业用水,根据供水成本加管护费用实行按量收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各类水利工程日常运行和管护费用,由受益群众按照“一事一议”办法投劳集资,确保水利工程养护到位。

大力宣传,强化培训指导

县水务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小微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培训指导,分期分批对乡镇分管领导、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员、村社管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工程运行管理督查、指导,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今年以来,已举办技术培训班1期,开展督查指导2次。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宣传贯彻《水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及《西充县小微水利工程养护办法》,营造氛围,增强群管群护意识,切实把工程管护制度纳入乡规民约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的积极性。

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县人民政府每年年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评分,各乡镇对村(社)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为:机构组织健全5分;全面签订管护责任书5分;宣传发动到位3分;产权明晰、管护制度完善3分;管护到位、工程完好、效益良好、无安全隐患40分;资金筹措到位、资金管理规范20分;管护人员落实到位并积极履行职责16分;档案资料完整5分;安全及管护标示完整、设立工程特性碑3分。根据考评实得分数进行排名,由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进行奖励,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1000元。各乡镇推荐一名先进预审村,由县水务部门审查筛选出排名靠前的20个先进村,奖金各为1000元。同时,对排名靠前的乡镇和村优先安排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对连续两年度排名后三名,或在县级日常检查中发现管护不到位、问题突出且不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出现安全事故,损失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乡(镇)负责人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西充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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