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工,大竹县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大力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乡镇和部门纳入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阶段目标任务,细化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锁定目标,倒排工期,限期完成。
二是“强化保障,顺利实施”。县上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人员方面,从相关部门抽派了2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并要技术人员求长驻施工工地,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技术指导、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工作。财力方面,县级财政足额配套1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物资方面,配备了先进的办公设备,调配了充足的交通设施,创造了优越的办公条件。
三是“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县政府组织项目实施乡镇和部门及时召开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动员会,县水务局组织项目实施乡镇、村社及各协会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将项目实施所涉及的项目整合、施工道路、土地调整、青苗赔偿、投工投劳、宣传发动、纠纷调解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乡镇和村社及各协会,要求提前做好乡(镇)、村、社及协会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县政府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交流和沟通衔接,避免工作脱节,切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逗硬”。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预决算制”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对不同时间节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在全县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县水务局把重点工作“预决算”纳入局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局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单位将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在每周五前交局办公室,由分管目标考核的副局长牵头,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次周星期二前到实地对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没能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材料的单位或股室,每次扣0.5分;局督查组抽查到没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单位完成重点县项目建设的情况与局综合目标奖、单项工作考核奖挂钩。
截至3月底,该县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共完成专项项目投资4526.8万元,占计划的101%,新建渠道65.89km,整治渠道120.36km,整治山坪塘195座,改造泵站16处,建设蓄水池172口,新建改造提灌站11座。(大竹县水务局 袁逢斌 覃通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