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彭州市自被列为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来,全面贯彻《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按照“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方式推进重点县建设,开拓创新,多措并举,扎实工作。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财政、水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建设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小农水”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项目乡(镇)相应成立了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党政领导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乡镇或村干部负责具体协调。市水务局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搞好施工技术指导和服务,实行定点、定人的项目县级业务主管联系制度。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与项目镇、项目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
二、精心规划、尊重民意。彭州市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安排在三界、军乐、升平、蒙阳、九尺等5个乡(镇)实施,工程总投资4152万元。新建和整治渠道204.72公里,将实现新增灌溉面积0.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5万亩。2011年重点县项目在申报环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确定小农水工程的建设地点、工程内容和形式,把工程建在受益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施工难度较大的渠道工程由项目村民主抉择选择施工队伍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该市“小农水”项目来之不易的,市政府、项目乡(镇)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多次召开项目乡(镇)、村社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会和推进会,明确相关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全程参与“小农水”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展板、画册、简报、标语等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民办公助、先改后建、先建后补”政策。
四、筹措资金,严格监管。严格按照“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彭州市财政局设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专户,核算财政资金。市水务局设立工程专户,核算工程建设资金,负责资金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和账务处理等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和安全使用。市级财政投入资金1300万元于2011年11月底,全部落实到位。
五、完善机制,彰显效益。把“产权落实,水量分配,维修养护”等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前提,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小农水”工程的建后管护机制,加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完善和提高农业用水计量水平,推进农业终端水价改革和用水计量收费,推行“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确保工程项目建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对小型水源工程明确工程所有产权,由镇政府颁布发产权证,独户(或联户)的工程产以归农户(或联户)所有,村组集体或用水户协会组织的归村组集体或用水户协会组织所有,由产权人(或集体组织)负责工程的维护管理、用水管理事务。
截止目前,全市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已完成投资3088万元,新建渠道30.6公里,整治渠道174公里。
(彭州市:李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