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春耕生产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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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大型灌区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20〕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统筹抓好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川农领〔2020〕6号)等要求,现将春耕生产供水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用水工作领导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关市(州)水利(水务)局和灌区管理单位要协调配合,加强灌区用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精心保障春耕生产和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决不可贻误农时,影响农业生产。


二、制定周密计划,确保项目安全复工


有关灌区管理单位要认真梳理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洪灾水毁修复和年度岁修工程建设等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未完工程,明确建设任务、建设工期和所需人工、机械和主要建材数量等,并结合当前防疫工作,制定复工复产施工进度计划,其中要对疫情未解除前的人员管控、卫生消毒、食堂管理、物料保障等进行详细安排。有关市(州)水利(水务)局要积极协调防疫有关部门,灌区管理单位要大力协助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服从属地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对骨干渠道、影响下游供水的工段提前开工,供水渠道水下工程优先开工。


三、完善供水方案,保障大春生产满栽满插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灌区管理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和最新情况,开展春灌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已经制定的年度供水计划,要对本灌区和下游灌区输配水工程因疫情不能按时通水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优化运用工程调度手段和能力,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确有重大供水方案调整的,灌区管理单位要及时通报属地政府,提请做好用水计划调整和种植结构调整等相关工作。有关市(州)水利(水务)局要紧盯大春满栽满插的既定目标不放松,抓好水利工程供水和田间用水管理。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巡查,确保输供水安全。


四、做好蓄水保水,强化农业节水


各级水利部门要未雨绸缪,扎实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充分利用各类降雨时机,采取蓄、引、拦、提等多种形式,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蓄水,禁止放水挖藕捕鱼等行为,为2020年春灌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要加强宣传,引导农业种植户采取旱育秧等农艺措施,实施农业节水。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水情和旱情监测,实时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防旱抗旱措施,确保春耕生产用水安全。


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灌区水安全保障等方面情况,加强信息报送。遇到重大用水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报省农水局灌区管理科。


联系人:付军瑞   电话:15928769959



四川省水利厅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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