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意见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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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1]1)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我省小型水库、山坪塘、石河堰、小型泵站、小型灌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小水池、小水窖、小机井等小型农田水利是农村分布最广、与农业生产联系最紧密、农民受益最直接的基础设施,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省小型农田水利覆盖率不高,保障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意见提出,到2015年,基本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结合水利骨干工程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到2020年,结合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再新增有效灌溉而积1000万亩,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农田水利现代化。

意见指出,为加快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主攻方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统筹作用;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机制;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后管理水平;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政策;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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