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高度重视2010年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工程3月初全面动工的同时,县上制定并落实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县政府与项目涉及的4个乡镇签订了《2011年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中央小农水项目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领导的任期目标考核,明确要求“发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采取措施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顺利实施,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工”,落实了奖惩办法: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领导分别交纳1000元新农村建设工作责任押金。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全额退还押金,分别给予责任押金数额相等的奖励;未完成责任目标的,不予退还责任押金(全额上缴县财政),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县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名山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