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东兴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有关 “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文件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投、建、管”三位一体的小农水项目建设管理机制,突出农民受益主体、出资出劳主体和建设管理监督主体,在项目实施前制定了“统一规划,尊重民意;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等五大措施,大力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目前项目整体推进顺利,质量形象好。主要做法如下。
一、统一规划、尊重民意
2010年重点县项目在申报环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确定小农水工程的建设地点、主要内容和型式,把工程建在受益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将蓄水池、山坪塘等工程交给农户和用水户协会自行建设;将渠系、泵站等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抉择选择施工队伍的方式实施。
二、先改后建、先建后补
2010年田家镇、太安乡项目区共成立用水户协会107个,协会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两个乡镇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务局、财政局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协会,最大限度激发了广大协会会员的参与积极性。
三、统一标准、补助到户
区水务局、财政局参照中央、省、市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补助资金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根据项目类别、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建设规模、物价因素和农民出资出劳等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助标准,具体细化到每处工程、每户农户,经区政府同意后实行定点定户补助。如蓄水池中央和省资金每户每方补助40元,区上实际补助每方55元。
四、公开透明、监管有效
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公示制度,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示时段。及时将项目主要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筹资投劳等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在受益区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项目村都成立有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全区共成立20个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成员156人,共同行使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资金监管的职责。
五、建管合一、产权明晰
按照工程性质和“谁受益、谁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农户、村社和用水户协会作为建设主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为管护责任主体,依据《内江市东兴区小农水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明晰工程产权,由区人民政府及时核发《产权证》,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永续利用。(内江市东兴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