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洪雅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廉政安全,节约投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效率,县水务局、县财政局与纪委监察、发改、审计等部门会商,结合省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精神,制定了《洪雅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固定价选择办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其主要特点是:
1、工程实行总价控制,施工单价固定不变。工程建设内容和施工单价按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批复的实施方案单价固定不变,并作为中选后的合同单价。
2、先自检后报名。项目业主(项目村或水管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和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选择文件,并经县水务局和县财政局备案后,在县级媒体进行公告。拟参加工程施工的企业到指定地点购买选择文件,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总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工程施工图纸所提供的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合同样本、施工企业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进行自检,经自检认为可以接受项目业主条件后再正式报名。
3、随机抽取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产生采取集中公开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公开进行,随机抽取现场监督人员由县级新闻媒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相关人员及项目乡镇干部、项目村群众代表和所有报名成功参与抽取的施工单位。随机抽取人由参与抽取的施工企业拟任项目经理担任,抽取结果当场公布,并经报名企业拟任项目经理和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4、公示。中选的施工单位在项目乡镇、项目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协议。
其主要优点有:
1、有利于推进项目实行“民办公助”。按川办法[2010]53号实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要求,项目业主由水管单位、农民用水户协会或项目村担任,若按比选办法、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复杂,项目业主操作难度相当大;采用施工固定价选择办法,操作程序简易就有效地克服了项目业主缺乏经验和相应专业人员的问题,有利于推进项目实行“民办公助”。
2、公正阳光,避免腐败产生。整个过程公正透明,新闻媒体、招标监督部门、项目乡镇村社干部、项目业主及受益群众代表、报名企业等参与现场抽取监督,做到了干部安全、群众满意、企业放心。
3、提高效率:施工固定价选择施工队伍流程简易,报名至公示结束不超过1周,整个过程与比选相比缩短30天,与公开招标相比缩短90余天,为项目提前开工创造了条件。
4、节约资金。施工固定价选择施工队伍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项目业主节约了施工招标费,施工承建单位节约了做投标书的相应费用。
5、避免恶性压价竞争。施工固定单价不变,避免比选和公开招标中企业为中标恶性压价,低于成本价中标,对工程建设质量不利。(洪雅县水务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