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圆满完成2009年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水利片区)建设任务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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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1月底,我省圆满完成了2009年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水利片区)建设任务,为“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项目区内实现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明显增强、农村整体面貌明显改观。

2009年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水利片区)涉及川西、川南、川中丘陵和攀西地区10个市(州)40个县(市、区)。累计完成投资2.4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13亿元,市级及以下财政投入753万元,受益群众投入2552万元,分别占计划的100%74.5%107.3%。同步整合其它资金4.03亿元。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改三促进”。一是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促进了“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实现。工程建设坚持“到田到土”,完成新建整治渠道1555公里,小型抗旱水源工程1058处,分别占计划的102%。累计实现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2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5.5万亩、解决旱山村望天耕地面积5.9万亩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5提高到0.55,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提高了15个百分点。二是改进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民增收据测算,项目区内可新增粮食产量3.3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6864万元/年,农民人均增收375/分别增长16.7%17.9%8.4%。会理县项目区实行烟草—小麦—玉米三季轮作,预计年均每亩增收800元以上,增幅达33.7%,人均增收1600元,增幅达36%三是改变了农村整体面貌,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共有18个项目县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成功对接,涉及项目资金1.32亿元(占全省的52.4%)。

项目建设的主要作法是:

一、高度重视

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2009年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召开了项目建设座谈会和启动会,建立了项目进度旬报和月通报制,并对项目县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对7个重点县进行了验收,一般县由所在市(州)水务局、财政局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占51%。各项目县成立了以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隆昌、古蔺等县将工作纳入了2010年度目标考核。犍为县、宜宾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解决问题。犍为县财政还配套建设资金140万元。

二、示范推动

一是合理选点。项目区选择与农户自愿、粮食增产潜力大、示范效果明显紧密结合。每个县都选定了一个核心示范区。二是集中打造。按照“大示范、大样板、大发展”的思路,集中资金,共打造2000亩以上示范片23个,示范区内“水网”、“路网”、“田网”已初步形成。三是树立精品。各地按照工程布局、设计、建筑、管理“四个精品”要求,通过示范带动面上工程建设。富顺县印发了《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泸县、江阳区实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指导,并签定了《技术指导责任书》。

三、创新机制

一是竞争立项、择优选取竞争机制。泸县、犍为、古蔺、南溪、高县等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竞争立项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公开择优选取项目区,充分调动了乡(镇)、村、社、受益群众四方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的投入机制各地县级人大审批通过的《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为依托,整合相关部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4.03亿元(资金放大2.6倍)。隆昌县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项目资金2162万元。三是推行农民自愿、民办公助的建设机制。通过“一事一议”和公开公示的方式,把项目建设的知晓权、决策权、建设权、管理权、监督权“五权”交给群众富顺县采取民办公助,把工程划分为单元,行业部门技术指导,用水户协会组织实施,缩短工期近40。全省引导受益群众投资244万元,投劳折资2307万元。四是实行建管并重、协会参与的管护机制。各项目县均按照先建协会,后建工程的模式,明晰工程建后产权,实行协会管水水池(窖)等独户或联户工程由政府颁发产权证,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护责任给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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