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稳步推进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水利)项目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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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是我省2009年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水利片区)7个重点县之一。该县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呈现出工程建设进展快、群众参与程度高、示范效果明显的特点。

一、工程建设进度快。一是高度重视。该县按照重点县实行省长领导下的县(市、区)长负责制的要求,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乡镇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每个项目村派出一名镇干部现场驻点,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和发动等工作二是抢抓工期。按照“1030日前,投资计划100%完成、工程质量100%合格”的统一要求,该县采取了“两步走”的办法,在抓紧时间完成财政评审和招投标工作的同时,项目乡镇积极做好群众发动、青苗赔偿、土地调整、纠纷处理等工作,确保了工程在4月上旬全面开工。三是现场督导。县水务局、三溪口水库和乡镇水管站派出5名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督促进度和技术指导。由于措施得力,目前,该县已完成投资1180万元,完成工程62处,分别占计划的95%89%,整体进度名列全省前茅

二、群众参与程度高。一是竞争立项,自愿投入。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和“竞争立项”的方式,县水务局、财政局在3个镇11个申报村中进行了集中评审,择优选取了兆雅、云锦2镇的6个村实施项目。自愿申报农户9094户,自愿申报率达到94.21%。由于群众参与度高,不仅有效化解了往日繁锁而扯皮的青苗赔偿、田型调整等难题,项目区群众还自愿筹资投劳237.58万元,甚至还有上百户农户为配合工程建设,自愿放弃大春一季数十亩水稻种植。是公开公示,群众监督。项目初期,该县将工程投资、建设内容、工程数量在项目区内和《泸县通讯》上进行公开公示。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村、社及用水协会各派出1名代表,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明晰产权,落实责任。实行“协会+农户”的办法,落实建后管理。由县水务局牵头,项目镇具体实施,建立了2个灌区管委会、4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对渠道、山坪塘等工程实行协会管水。部分单户工程由镇政府颁发产权证,实行农户自主管理。

三、综合示范效果初显。该县按照“集中连片、综合示范”的项目要求,依托《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以石龙、大石坪两村为核心,计划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1300余万元,集中打造能灌能排,田土成型的农建示范片。截止目前,已投入整合资金416.5万元,完成田型调整200余亩,所有整合项目计划年内全面完成。据测算,项目完工后,示范区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提高15.6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将增加13.6个百分点,年新增经济效益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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