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针对本县地处沱涪二江分水岭,水资源贫乏,水利基础脆弱的特殊自然条件,积极主动做好项目规划,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重视,2009年被列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机制,整合资金投入,强力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水务、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工作。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技术指导组,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6个标段均已上开工建设,上阵人数超过800余人,分成50余个施工小组,加速施工建设。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重点县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县级各有关部门坚持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合理协调,特事特办,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发改部门主动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工作;国土部门及早安排项目用地指标;农林部门整合农田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县建设;财政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水利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审计部门加强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对重点县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组织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
三是强化科学规划。县水务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广泛听取民意、优化设计、充分论证,在完成《乐至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前提下,抓紧编制《乐至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暨施工设计方案。
四是强化资金整合。县政府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扶贫项目等14个涉农资金项目实行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充分发挥农田水利综合效益。同时,积极调动民间资金投入建设。全县共整合支农资金8283万元,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投入。
五是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组织专业技术队伍,精心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是强化质量标准。重点县项目建设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泵站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重点县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县级验收。
七是强化绩效考核。层层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重点县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以及管护机制等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县建设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八是强化长效管理。各地按照分级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护组织、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并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农水设施的管养和运行,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乐至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