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安全度汛是全省防汛工作的重中之中,事关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为保证大中型水库安全度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要落实行政首长、业务技术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洪工作责任制,作到行政首长、业务负责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岗位落实,职责分明。2009年4月15日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四川日报》第三版公告了《2009年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以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工程处: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