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577号),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用电统一执行灌排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电价政策调整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四川省农村供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这一政策出台,将大幅降低农村供水用电成本,精准破解农村供水工程“建得起”“养不起”的运营难题,为推动我省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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