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召开中小型灌区国债项目 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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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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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厅党组关于全力加快推进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进2024年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和新建小型灌区国债项目前期工作,1月5日,水利厅在成都召开中小型灌区国债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拟安排国债项目前期工作最新进展和存在问题,对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前期工作、审批流程、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控制、进度要求等进行详细讲解和答疑。内江、广安、达州3个市,荣县、蓬溪、苍溪、米易等4个县进行了交流发言。农水处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会议指出,国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带动经济增长的成效显著,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一是要保持高度责任感,高质高效推进国债项目形成有效投资,把国债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二是要把握灌区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服务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总体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同步推进灌区新建和改造、同步开展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同步完成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批“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三是要紧盯最迟6月底开工和12月底完成国债资金的两个关键节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全力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压茬推进。对于前期工作滞后或要素协调困难的,要专题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成立工作专班,锚定倒排工期表,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手段加快推进。要加强统筹和部门协调,对建设用地、灌溉用水、施工交通等难点问题要加强预判、做好预案。二是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要求。中型灌区改造要严格按照水利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水利厅的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新建小型灌区可参考中型灌区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直接编制实施方案,由市级组织审查、县级批复,并报省级备案。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程序不减、标准不降,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及“三边工程”。三是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指导。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强化现场“四不两直”督导和线上调度,对项目不能按时开工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及时调整项目清单。加强施工环节事中检查,全方面、全过程抓好大质量管理。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批复内容、承诺开工时间、工期计划全面有序推进。

厅农水处,省农水中心有关负责同志,27个待开工中型灌区改造与16个小型灌区新建国债项目所在的16个市(州)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农水科(水利科)负责同志、30个县(市、区)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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