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12月25日至26日,四川省新时代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工作现场会在绵阳市梓潼县召开。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郭亨孝出席会议并围绕如何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时代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郭亨孝对近年来我省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和深刻影响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近年来全省以乡村水务为主抓手和着力点,“新农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工作思路“大转变”,水利由农业水利转变为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水利、社会水利、生态水利和要素水利,农村水利工作从狭义的农业用水扩展到农业农村用水;乡村水务实现“大发展”,打破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模式,建立了“县级主体、省市支持、企业平台、多方筹资、共同发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多个板块实现“齐带动”,灌溉保障水平、水库安全运行能力、水美新村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在对全省农村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系统分析后,郭亨孝指出,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误区、体制机制障碍、工作推进不足等短板制约,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大力推进新时代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要在突破“农村水利仅是农业水利”“农业用水不收费、改革就涨价”两大认识误区的基础上,聚焦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和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两大目标”,理顺城乡水务部门和水务平台职能“两项体制”,健全农业灌溉公益性水利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和城乡人饮经营性水利工程由政府引导社会投入“两项机制”,推行平原丘区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和高原山区分布式水源规范化标准化供水“两种模式”,推广水利工程管网化和水利管理信息化“两项技术”,坚持人饮灌溉协同化、城乡水务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规范化、工程管护专业化“五个原则”,抓好乡村水务、农业灌溉、水源保障工程、农村水权水价改革、水美新村以及西部民族地区光电水产“四结合”特色水利体系建设等“六项工作”。
围绕新时代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干什么问题,郭亨孝要求,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打造“四个主产品”。一是下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先手棋”。锚定规模化发展方向,推进乡村水务百县建设行动,坚持城乡供水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运行、一体管理;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创新开展村镇供水“双百”示范行动,努力探索一条适合山区实际的城乡一体化供水新路子;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可靠的饮用水。二是大力推进灌溉一体化。完善县域水网配套,编制好县域水网规划,着力构建城乡一体、互联互通的县域水网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渠系老化、输水不畅、“用水效率低”问题;推进灌区一体化管理,推广省管大型灌区一体化改革经验,促进“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建设。三是夯实水源基础。一方面,立足扩大增量,抓“开源”,抓好区域水网和结点工程布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让“小工程”形成“大规模”,发挥“大作用”;另一方面,立足盘活存量,抓“挖潜”,常态化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山坪塘维修整治,强化日常管护,挖掘蓄水能力。四是抓好农村水权水价改革,持续深化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农业用水权改革、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同时,做好“两个特色产品”,即:持续开展水美新村建设,以村为单元,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共治”、系统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功能健全、岸绿景美、人水和谐;推进“以光发电、以电提水、以水兴产、以产富民”,构建光电水产“四结合”特色水利体系,解决西部民族地区饮水、灌溉难题。
郭亨孝强调,加快推进新时代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必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理顺县级水利(水务)局职能和对平台公司的职权,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统筹水利发展资金,结合移民后扶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强化要素保障,并将用水条件是否改善、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尺。二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在“融”字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REITs、银行借贷等融资渠道,推进水利工程资产化资本化;在“引”字上下功夫,灵活运用BOT、BOOT、BOO、TOT等市场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育”字上下功夫,壮大县级水务企业平台,鼓励由水务平台公司统一负责县域内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在“筹”字上下功夫,学习借鉴梓潼县经验,多方筹集资金。三要发挥县级示范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的方法论,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推进路径,从县、乡、村三个层面,打造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先行示范区,为全省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样本。
会上,梓潼县、泸县、富顺县、中江县、南溪区、雁江区、仁和区、郫都区作交流发言,会议还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前往梓潼连枝水厂、宏仁堰灌区、凤凰水库、文昌镇龙口村进行现场观摩。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水利厅有关厅领导,各市(州)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及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的科(处)负责人,水利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