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关于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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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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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厅“依法治水”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聘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费预算每年不超过50000.00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为委托方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2.对委托方法律问题提供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告知潜在的政策和法律风险,提供应对方案和解决办法;

3.协助草拟、制定、审核和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4.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5.接受委托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委托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6.协助处理本单位委托的其它涉法事务。

二、资格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职业许可证;

2.运行规范,成立5年以上,业绩优良,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执业律师;

3.具有成功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案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职业行为;

(二)选派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执业经验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熟悉行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4.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

三、申请材料

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相应材料,材料内容至少应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获得荣誉等;

4.律师事务所3年参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业绩材料,以及代表性案例

5.拟指派专任律师情况介绍(包括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执业经历,担任法律顾问情况等);

6.报价单;

7.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

8.按要求填写《承诺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四、比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有意参加询价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12月22日9:30前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提交至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216办公室。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没有密封、逾期送达的申请材料。

(二)结果确定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农水中心组织询价小组成员,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名单将在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官方网站公示3天。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询价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二)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中心可以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参加报价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单位名单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我中心提出。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66900

 

 

附件:承诺函.doc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20231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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