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至县创新“二二四”管理模式,提升小型水库管护水平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二项责任”。按照水库类型,结合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水库管理站(所)、相关乡镇分别为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的管理责任主体。并按照部门职能职权和乡镇、村组属地管理权限,细化具体管理责任。
二是有力有效做到“二个保障”。调动乡镇(街道)、村组人员力量,探索“1+1+15+N”管护方式,即由1个行业主管部门(水务局)统筹全域,1个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检查、指导、督促,15个水库管理站专职管护,N个乡镇(街道)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和巡查人员达100%,保障人员配置。对小(一)型水库的水库运管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小(二)型水库实行定额拨付日常管理经费,保障运维资金。
三是从严从实建立“四项机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在水库周边设立举报电话牌,鼓励举报各种影响水质、环境的行为。建立水质检测机制,每年定期进行水库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县水务局和乡镇分别对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和各水库管理村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目标奖、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等挂钩。建立水库经营权收回机制,将全县所有水库经营权收归县管,实行到期一座收回一座,针对承包未到期的水库按照原承包合同期限,在不进行“肥水养鱼”的前提下进行生态养殖。
图1: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后的乐至县岩板滩水库(小1型)
图2:除险加固后的乐至县红花岭水库(小2型)
二、涪城区落实“三权三化”,切实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
一是明晰“三权”,调动运行管护积极性。界定所有权,逐座水库开展调查摸底、注册登记,确权颁证率达100%。落实管理权,逐库安装并发放责任“公示牌”、履职“提示卡”、避险“明白卡”、转移“路线图”。搞活经营权,因地制宜探索“三种模式”盘活水库水土资源。分别为:经营盈利型,对建有自来水厂的燕儿河水库、为垃圾发电厂提供冷却水的团结水库等,抓好以水费收入为主的经营活动,实现以水养水,自我维持,良性运行,产权单位既有稳定的水库经营收入来源,又能通过收取水资源税增加财政收入;农旅观光型,在水库库区及其管理范围内建设亲水栈道、开辟观光线路、开展娱乐垂钓等,发展生态旅游和康养产业,并靠农业主题公园农旅收入和康养产业营销收益反哺水库运维成本;市政公益型,对位于城市规划和建成区水库,结合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将其打造为城市湿地公园、人工水景观等,起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水体资源和周边土地增值的良好作用。
二是推行“三化”,实现运行管护精细化。维修专业化,统一制定各水库的维修养护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化施工队伍。水库枢纽“三大件”及附属设施的巡查、保养则由水库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养护,并作好记录与归档。运行规范化,每座水库都落实水量计划,编制调度规程,严禁超限蓄水,“一对一”制定应急预案。监测自动化,全区小型水库实现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全覆盖,对水库工程区和库区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等的图像和数据实时采集、传输和预警。
图3: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后的涪城区青义镇红旗水库(小2型)
图4: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后的涪城区杨家镇团结水库(小1型)
三、达川区多措并举抓实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一是注重协调、扫清障碍。按照水库所在位置,分区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小组,落实党组成员挂包、项目业主负责、现场代表监管的工作机制。在业主单位完成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后,由建设管理小组带领施工单位及时与水库所在地乡镇、村组沟通,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化解潜在矛盾纠纷,确保水库除险加固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管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六方责任主体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底、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和进度。对区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将全面挂图作战,统一倒排工期、顺排工序,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是及时验收,强化管护。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和蓄水验收,并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立卷归档,确保工程资料完整无遗漏遗失,及时移交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时,为确保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范有序,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积极推行将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交由国有公司统一管理的模式,区政府每年落实财政资金用于水库工程运行维护,逐步增强水库运行管护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进一步保障水库管理责任落实和水库安全运行。
图5:除险加固后的达川区柏路坡水库(小2型)
图6:除险加固后的达川区金家沟水库(小2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