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水中心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 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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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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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对农水中心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21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农水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按进度有序推进2项,整改完成率71.42%,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一)针对十三五规划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体推进滞后的问题

1.截止巡察“回头看”结束,“十三五”规划的217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率100%,蓄水验收率95.3%,竣工验收率31.2%。要达到水利部提出的“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扫尾和验收”目标任务,仍需加力。

整改情况:督导指导各地按照水利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运管〔2021〕313号)和水利厅《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水函〔2020〕700号)以及病险水库验收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梳理,逐库制定验收台账,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截止目前,2172座“十三五”规划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面完工并蓄水验收,提前完成水利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扫尾和验收”目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针对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法少的问题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基本建立,措施基本保障,农业节水初见成效,但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和工程管护机制还不够完善,农业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推进较慢,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不高。要确保2025年12月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尚需努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川水函〔2022〕511号),明确验收标准,健全政策体系。二是提升推进层次,把水价改革纳入省委深改委2022年度工作要点,写进省政府2022年工作报告,形成更强改革合力。三是加快改革进程,尊重地方实际,合理安排“十四五”各年度改革计划,2022年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500万亩。四是开展专题研究,用课题研究的成效巩固面上改革的成果,结合农水中心承担的水库、区域试点,探索构建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五是加强改革调研,继续用好调查研究,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重点聚焦大型灌区已改灌面和“三州”地区改革推进,加强分片调研和蹲点督导,确保改革成效。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12月完成。

(三)针对新农水工作研究深度不够的问题

3.“水美新村”建设协调推动的力度不足指导成效不明显。中心主要负责“水美新村”情况收集和结果通报,缺乏行之有效的指导措施和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及时下达2022年建设任务,形成年度方案,细化明确建设内容及指标。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围绕乡村水务、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水美新村建设。通过乡村水务现场会等会议,统一部署,明确要求。三是实施常态督导。通过现场督导、统计报表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整体进展情况。积极将水美新村建设纳入综合督导等工作内容,加强日常督导。四是严格落实考评。及时指导地方完成评估工作,总结有效经验。继续将水美新村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天府旅游名县申报等考核工作,形成有效激励机制。截止目前,已印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水美新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2〕307号),下达300个建设指标任务;已完成河湖长制考核对2021年市级河长制办公室水美新村内容的考核赋分。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12月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四)针对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4.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不严。主要表现为财务人员账务处理不规范、审核报销要素不严。如,2021年7月2日计财科收到计财党支部、水库党支部、人事党支部3个党支部1月-6月党费共计6258元,于2021年10月13日记账(记账1-3号),会计财务处理滞后,且3笔记账凭证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报销审核关,强化审核监督,规范账务处理。已组织修订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办法,加强财务人员行政会计准则等制度的学习,补充完善相关报销附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执行相关工作条例不够严格。主要表现为党内上行文件签发不规范。如,《关于报送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关于报送中共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委员会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的报告》未标注签发人,不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六款“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公文经办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加强自身建设。二是加强公文规范学习,严格文件制发关,严把程序标准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五)针对领导班子调整后,未及时印发调整分工的正式文件的问题

6.截止本轮巡察“回头看”结束,中心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正式文件仍未下发。

整改情况:中心纪委督促人事科及时印发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已印发《关于领导班子临时分工的通知》(川农水〔2022〕3号)。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六)针对局党委没有开设党费专户的问题

7.2020年12月16日,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向农行锦西支行发出“关于设立党费账户的授权书”,此后未查见开立专户的其他资料,尚未完成开立党费专用账户。经查阅,2021年1月至10月党费收支记账凭证,党费收支通过白冰青个人账户发生,党费仍然以货币资金形式保管。

整改情况:中心纪委督促财务科、党纪办加快落实开设党费专户工作。2022年4月15日已完成中心党委党费专户开设。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97317;邮政信箱610015;电子邮箱182467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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