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已建中型水库2座、在建1座,已建小型水库39座,有17座水库承担了供水水源功能,为31万余人提供安全饮水保障,占全县总人口57%。水库还承担防洪、灌溉、生态用水、乡村振兴和水美新村等功能,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用水支撑”。高县将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列入推进乡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和加强乡村基层治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探索形成水库管理“1119”模式:
一个管理中心强统筹:成立了高县水库建设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9个,负责全县水库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是全县水库管理的“裁判员”。
一个物业公司优服务:通过政府采购落实了水库管理的物业化公司,承担所有小型水库日常运行管护,接受中心和上级部门监督、考核。是小型水库管理的“运动员”。
一个监管平台建网络:建设了一个监管平台,实现水库水雨情监测和水库安全监测的一体化、信息化管理。人防加技防,实现水库管理全方位,无死角。
九个管理环节统一:在硬件物资上,一是统一水库管理用房,通过改造和新建落实好水库办公场所;二是统一监测预警设施,实现水库管理效率提升;三是统一防汛物资储备,提升水库防灾救灾能力。
责任制度上,一是统一管理制度,以精准压实工作责任,形成规范化管理标准;二是统一信息公示牌,公开水库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统一安全标识,做到简单、易懂、醒目,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运行规范上,一是统一管理队伍,由公司组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保证管理队伍行为规范;二是统一档案资料,便于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三是统一评价体系,实现奖惩斗硬,刚性管理。
目前,高县小型水库正以“1119”管理模式来开展运行管护,所有水库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值守人员均全员通过培训考核和颁证后上岗,按照统一的水库管理考核标准,每季度逐库对管理效果考核评定,对管理成效实施综合评价,确保水库高质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