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召开2021年度“乡村水务”试点省级评估工作汇报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祥海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心领导班子、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调研员及省级评估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工作组分别汇报了“乡村水务”试点省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各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从各工作组反馈的情况来看,各试点县高度重视“乡村水务”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1年12月底,32个试点县(备选县)累计完成投资38.4亿元,其中农村供水部分完成投资30.8亿元,水库以及渠道部分完成投资5.3亿元,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投资2.3亿元,基本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本次评估工作由省农村水利中心牵头组织,有关市、县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组成4个工作组分片区进行,从3月15日起至4月2日结束。各工作组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水务试点实绩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和《乡村水务试点实效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共实地核查了26个县(市、区)的农村供水、水库、灌区等水利项目104处,走访农户123户,并对各县春灌用水保障情况进行了督导。
刘祥海对各工作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乡村水务”试点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是“新农水”工作的重要抓手,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确保实效。一要对标“三年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及时将本次省级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馈各试点县和备选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力度推进试点。二要善于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加以推广,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抓紧完成2021年度总结评估工作,运用评价结果,及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县遴选工作,确保三年试点有序衔接。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水利部《2022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等三个文件,并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