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度(第九批)省级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试点)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四川省河湖公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7日,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专家组,开展了2021年申报第九批省级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试点现场考察评价工作。经研究,现将考察评价结果达到四川省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试点标准的景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30日
受理部门: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联系人:王 炯 028-86248629 13880090518
杨 震 028-86248629 13808016516
邮 箱:shuikuchu@126.com
传 真:028—86647597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斌升街17号
邮 编:610015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
四川省2021年度(第九批)省级水利风景区名单
(共6家)
(排名按行政区划)
德阳市
旌阳区黄土河水利风景区
达州市
万源市青龙嘴水利风景区
攀枝花市
市米易县马鞍山水库水利风景区
雅安市
荥经县叠翠溪水利风景区
资阳市
雁江区天府花溪水利风景区
自贡市
大安区青龙湖水利风景区
附件2
四川省2021年度河湖公园(试点)名单
(共6家)
(排名按行政区划)
德阳市
中江县凯江河湖公园(试点)
广安市
武胜县龙女湖河湖公园(试点)
达州市
万源市后河河湖公园(试点)
遂宁市
大英县郪江河河湖公园(试点)
阿坝州
汶川县寿溪河河湖公园(试点)
内江市
隆昌市古宇庙河湖公园(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