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1〕1362号)要求,省农水中心组建了三个处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于10月15日—25日开展了全省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抽查工作。
工作组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以“四不两直”暗访督查为主的方式,对巴中、达州、南充、乐山等11个市的48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1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组认真查看了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处核对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详细查阅了地质灾害排查整治、项目推进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梳理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召开座谈会与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为做深做实做细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组对地方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地质灾害严重危害工程运行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能以工程规模小或工地周边没有地灾隐患点为理由忽视地灾防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已有综合预案中的地灾防治内容,落实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全面到位,应急演练高效实用。三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要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管控,强化现场监督,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内容。要抓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质量底线,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规范佩戴施工安全装备、增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语、加强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等,特别注意因阴雨天气可能引起的施工现场土石料、废渣滑坡、垮塌等,确保农村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