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通报(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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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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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的通知》《水利部运管司关于攻坚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任务的通知》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进展

根据各地填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进度统计和水利厅督导检查情况,截至2021年81312时,纳入水利部、水利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388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初设批复全部完成;已开工248座,开工率63.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体工程完工5座,全面完工3座。

开工率低的单位:按照水利部要求,6月底前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388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项目开工率要达到40%,目前开工率仍然低于40%的市(州)内江市14.3%、遂宁市18.8%、绵阳市28.6%、广安市38.9%,且开工率较上期无任何提高开工率为0的县(市、区)有:自贡市贡井区、荣县、米易县、盐边县、泸州市纳溪区、绵阳市游仙区、广元市利州区、遂宁市安居区、船山区、威远县、资中县、乐山市五通桥区、犍为县、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阆中市、宜宾市南溪区、广安市邻水县、达州市通川区、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会东县;开工率低于40%的县(市、区)蓬安县25.0%、自贡市沿滩区33.3%、古蔺县33.3%,且较上期无任何提高

中央投资完成额度:目前全省投资完成额度整体偏低,部分县(市、区)投资完成额度与项目进度不对应。德阳、泸州、遂宁、宜宾市和凉山州等5个市(州)填报投资完成金额为0。自贡市大安区、贡井区、攀枝花市东区、盐边县、中江县、合江县、泸县、泸州市纳溪区、古蔺县、盐亭县、广元市利州区、遂宁市安居区、船山区、射洪市、威远县、犍为县、乐山市五通桥区、阆中市、南部县、南充市顺庆区、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高县、华蓥市、广安市前锋区、达州市达川区、通川区、大竹县、开江县、宣汉县、资阳雁江区、洪雅县、眉山市彭山区、仁寿县、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会东县、盐源县等38个县(市、区)填报投资完成额度为0

二、规划外已安全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根据各地填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进度统计和水利厅督导检查情况,截至2021年81312时97座中央补助资金规划外已安全鉴定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初设批复36座,较上期增加9座,批复完成率37.1%;已开工4座,开工率4.1%

工作推进滞后的市(州)有:德阳、宜宾、广安等3市(州)初设批复率为0,较上期减少4个。

工作推进滞后的县(市、区)有:富顺县、自贡市贡井区、自流井区、米易县、中江县、合江县、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江油市、剑阁县、威远县、资中县、南充市顺庆区、营山县、宜宾市南溪区、筠连县、珙县、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武胜县、达州市通川区、大竹县、丹棱县、雅安市名山区等25个县(市、区)初设批复率为0,较上期减少3个。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加快推进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0〕78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督导检查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川水函〔2021900号)的要求,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度,着力推进财评、初设、招标等前期工作,重点突破影响整体进度的关键环节,确保及时完成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纳入水利部、水利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2021年度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项目,各地严格按照“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开工,10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总要求和《四川省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2021年度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倒排工期台账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全部前期工作,达到开工条件的要立即开工。要合理安排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进度,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涉及规划外已安全鉴定的9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2021年9月底前初设批复率达到80%,项目开工率达到30%;2021年10月底初设批复率达到100%,项目开工率达到50%;2021年12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100%

(二)规范建管强化整改

各地要层层落实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人,加强安全巡视检查,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的关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施工,抓好工程建设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按时间节点和验收有关规定,加快各年度项目完工、结算、决算、审计和验收等工作,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到各参建单位,并及时准确将最新完成投资填报到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要落实专人,及时登录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完整准确填报除险加固信息,重点关注投资完成额度填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逻辑合理、投资与进度对应,保证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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