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通报(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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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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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的通知》《水利部运管司关于攻坚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任务的通知》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进展

根据2021年7月29日17时各地填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进度统计,全省列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2172座项目全面完工率100%;蓄水验收2021座,蓄水验收率93.05%;竣工验收563座,验收率25.92%;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02491万元,到位301201万元,到位率99.57%;已完成投资291523万元,下达投资完成率96.37%,到位投资完成率96.79%。

未完成蓄水验收的市(州):巴中市42座、南充市32座、宜宾市26座、广安市13座、内江市12座、资阳市11座、眉山市6座、达州市3座、遂宁市2座;绵阳市、乐山市、攀枝花和泸州均为1座,共计151座。

未完成蓄水验收较多的县(市、区):平昌县41座、江安县18座、蓬安县均15座、资中县12座、广安市广安区10座、南部县10座、安岳县8座、眉山市仁寿县6座,其余县(市、区)均在5座及以下。

下达投资完成率在80%以下的市(州)有:眉山市78.60%。

下达投资完成率在80%以下的县(市、区)有:西昌市5.58%、雷波县19.4%、旺苍县49.91%、南部县55.11%、盐亭县67.66%、达州市通川区48.62%、达川区72.23%、兴文县52.87%、隆昌县76.03%、犍为县76.61%、仁寿县73.61%、眉山市东坡区74.55%,自贡市自流井区77.56%。

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进展

根据各地填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进度统计,截至2021年7月29日17时,纳入水利部、水利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388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初设批复381座,批复完成率98.2%。已开工241座,开工率62.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体工程完工5座,全面完工3座。

未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市(州):南充市6座、广元市1座。

未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县(市):阆中市6座、苍溪县1座。

开工率低的单位:按照水利部要求,6月底前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388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项目开工率要达到40%,目前开工率仍然低于40%的市(州)有:内江市14.3%、遂宁市18.8%、自贡市22.2%、绵阳市28.6%、广安市38.9%,且开工率较上期无任何提高。开工率低于40%的县(市、区)有:自贡市贡井区、富顺县、荣县、米易县、盐边县、泸州市纳溪区、绵阳市游仙区、广元市利州区、遂宁市安居区、船山区、乐山市五通桥区、犍为县、南充市顺庆区、阆中市、宜宾市南溪区、广安市邻水县、达州市通川区、资阳市雁江区、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会东县、威远县、资中县开工率为0,蓬安县25.0%、自贡市沿滩区33.3%、古蔺县33.3%,且开工率较上期无任何提高。

三、规划外已安全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根据各地填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进度统计,截至2021年7月29日17时,97座中央补助资金规划外已安全鉴定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初设批复21座,批复完成率21.6%,金堂县、富顺县、自贡市贡井区、自流井区、米易县、中江县、合江县、泸县、古蔺县、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江油市、梓潼县、剑阁县、内江市市中区、威远县、资中县、南充市顺庆区、营山县、宜宾市南溪区、筠连县、珙县、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武胜县、达州市通川区、大竹县、渠县、丹棱县、雅安市名山区、芦山县等32个县(市、区)批复率为0;已开工3座。

四、历次规划内在建项目遗留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全省历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方案)在建项目未验收等遗留问题分布在147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截至2021年7月29日17时,各县级单位提交完成整改水库1025座,县级水库整改销号率69.4%。通过市级审核完成整改销号1020座,市级水库整改销号率69.01%。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加快推进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0〕78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督导检查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川水函〔2021〕900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度,及时完成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

列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2017-2020年度所有项目要立即完成蓄水验收;经过一个汛期考验后,于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纳入水利部、水利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2021年度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项目,各地要按照《四川省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2021年度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倒排工期台账表》,尽快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9月底开工率达到100%,2021年10月底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100%,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涉及规划外已安全鉴定的9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达到开工条件的要立即开工,确保2021年9月底前初设批复率达到80%,项目开工率达到30%;2021年10月底初设批复率达到100%,项目开工率达到50%;2021年12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100%。

(二)规范建管,强化整改

各地要层层落实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人,加强安全巡视检查,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的关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施工,抓好工程建设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照遗留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年度整改责任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针对建设资金、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竣工验收问题,分类分批推进遗留问题全面整改,全部清零,2021年底遗留问题整改销号率达80%以上,确保整改年度目标全面完成。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按时间节点和验收有关规定,加快各年度项目完工、结算、决算、审计和验收等工作,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到各参建单位。务必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确保2017—2018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拨付,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拨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要落实专人,及时登录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系统和小型水库遗留问题攻坚行动管理系统,完整填报除险加固信息和遗留问题整改销号信息。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逻辑合理、投资与进度对应,保证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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