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特大地震使全省1996座水库出现不同程度的震损。目前,已开展的应急设计和应急除险工作有效地控制了险情的发展和恶化。为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彻底消除水库险情,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5.12”特大地震震损水库灾后除险加固设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震损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工作。《通知》指出:一是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做必要的地质勘探工作,在安全鉴定的基础上开展灾后除险加固设计。二是除险加固设计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观测设施、进库公路和管理设施等。三是设计审批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小(一)型以上水库的初步设计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初审、省厅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批;小(二)型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含扩权县),并报省备案。四是在安全鉴定和加固设计中,若经论证水库具备降等或报废的条件,要按《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降等或报废。《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省上灾后整体重建规划,抓紧时间开展加固设计工作,高危险情以上的震损水库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加固设计,其余水库的加固设计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工程处)